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88,420,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4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8,11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305,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4%。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0,429,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17%。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议案6和议案8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5、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12、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88,245,0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0%),170,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5,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254,0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17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1%);5,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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