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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为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5)首席合伙人:付建超先生

  (6)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7)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人。

  (8)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亿元。

  (9)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警告)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甜甜,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恋炯,自199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7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项目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2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3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金额下降27.78%,审计服务费用下降主要为市场环境、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8年。2023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议启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招标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辞职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黄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黄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之前,黄勇先生将继续履职。

  黄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黄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股东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提名,在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张路先生的简历

  张路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路先生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文员,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教育科文员、薪酬科文员、薪酬科主管、薪酬科副科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预算绩效科副科长,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0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周五)08:30-11:00,13:30-16:0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宁波远洋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

  邮编:315042

  联系人:柳亚珍

  电话:0574-88278740

  传真:0574-88025087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6月12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3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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