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维信诺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或“本备忘录”)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项目合作具体细节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项目实施后续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具体执行、实施以及后续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具体项目同时受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具体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备忘录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3、 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鉴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建设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肥市人民政府认可本项目对合肥市持续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引进并支持本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于2024年5月28日就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拟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55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本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合肥市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分别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与合肥东欣投资有限公司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合作投资建设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并将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作为该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平台。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合肥东欣出资25亿元(股权占比45.4545%),合肥鑫城出资5亿元(股权占比9.0910%),公司出资25亿元(股权占比45.4545%)。该产线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于2023年底成功点亮。
4、履约能力分析:合肥市人民政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市人民政府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甲乙双方同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第8.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生产线项目,项目玻璃基板尺寸为2,290 mm×2,620 mm ,设计产能32K/月。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550亿元。
2、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扶持资金、建设用地、报规报建、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人才引进、资质认定等方面提供相关支持。
3、乙方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并委派适合人选到项目公司任职,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团队的建设及运营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稳定。
4、本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作为甲乙双方合作意向的确认和共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智能终端设备的发展以及其终端厂商对OLED显示面板的进一步认可,AMOLED全球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渗透率持续提升,并从智能手机领域向平板、笔电、车载显示面板等领域不断渗透。根据Omdia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8年,预计笔记本电脑OLED渗透率复合增长率达61%,平板电脑复合增长率达27%,OLED将进一步抢占笔电和平板电脑存量市场份额。
公司积极响应AMOLED中尺寸市场需求,布局高世代OLED产线,积极拓展以平板、笔电、车载等为代表的中尺寸应用领域,进一步挖掘AMOLED增长红利点,抢占新产品技术高地,对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效保障。
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 风险提示
1、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本备忘录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具体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具体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备忘录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规模等仅为初步规划或预估数额,并不代表公司的实际投资,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市人民政府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计划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投资维信诺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10亿元人民币。
就上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与合肥东欣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各方同意合作建设该产线。该产线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于2023年底成功点亮。
2、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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