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易连 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4-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展,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易连 编号:2024-037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案调查进展暨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
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13号),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及的大额预付款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正在调查核实中,并已采取相关措施,但截至目前相关预付款项暂未回款。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上述事项,详见公告(2024-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1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大额预付款项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无法确定该交易的目的和商业实质,亦未见大额预付款项在支付前可能存在权利受限的相关资料和审批流程,与上述预付款项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执行存在重大缺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4]D-0734号)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及的大额预付款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调查核实相关事项,并已采取相关措施,但截至目前相关预付款项暂未回款,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调查大额预付款事项,全面核查公司内控制度,整改内控缺陷问题;并已多次向相关预付对象发函要求履约,派人实地联系,要求其交货或退款。目前公司已向相关预付对象发送律师函,严正要求相关方履行合同义务;后续相关预付对象如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将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诉讼等方式追回损失,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0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3、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