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信函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3:45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6月17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联系人:曹梦兰
6、联系电话:0315-5091121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或“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将“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3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注:上述余额不包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通线缆,本项目将利用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的现有厂区内一栋三层实验楼进行装修改造,预计改造建筑面积规模约为2,224平方米。通过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工器具,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研发人员,实现公司技术研发及试验检测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开发提供研发平台,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利润水平。项目将建设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基地、量产测试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总投资5,169.7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384.60万元、设备购置费4,158.30万元、安装工程费207.9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26.26万元、预备费292.62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99.57万元,投资建设进度15.47%且募集资金使用进度20%,募集资金余额为3,262.56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波动及市场需求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了便于对产品质量和产品功能的有效、及时测试及应对,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将研发的初试、小试和中试等不同阶段陆续建设于生产线配套设备中,即在生产线上装配了小试、中试等研发设备,以致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相对有所放缓。
同时,公司于2023年初开始筹备将两大主营业务板块进行有效分割,即线缆板块、油服板块独立厂区生产,遂进行了南北厂搬迁调整项目(南厂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北厂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运河东路8号),公司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华信石油等油服板块搬迁至北厂,原北厂的部分电缆产线搬迁调整至南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于在南厂实验室建设,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近800万元已可满足实验室阶段的功能研发测试,基于实施地点分割及不同产品的研发试验生产配套性,产品中试等后续的研发测试无法在实验楼进行,为了提高研发阶段使用效率、经济效益,及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剩余募投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计划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情况、原因及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论证
(一)拟再次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1月延期至2024年5月。
本次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近年来,公司潜油泵电缆、连续油管及智能管缆出货量和销售收入均保持平稳的增长速度,产能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公司积极筹备产能扩张建设,并在2021年9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施地点韩国釜山,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以及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2023年公司收购Panama Cables & Engineering Co. Inc.(以下简称“Panama Cables”),并增资1,000万美元建设潜油泵电缆生产线,以满足北美、南美市场。于2023年11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孙公司Panama Cables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市场的环境变化与公司现有全球化产能规划情况,公司主动调整“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整体投资进度,预计巴拿马潜油泵电缆生产线建设无法在项目募投资金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进行再次延期。
(三)拟再次延期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是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同步规划的建设项目。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现有产能不足已逐渐成为了制约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的瓶颈。目前,公司各项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位,生产车间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对于潜油泵电缆、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等主打产品,由于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交期相对较短,为了保障产品质量、性能、以及准时交货等要求,公司在物流管理、合理化设计以及生产线平衡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虽然公司已经充分利用了可供利用的各项资源,但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现有的产能规模亦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产能与市场需求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
2、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为有序推进“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建设相关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是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的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Panama Cables & Engineering Co. Inc.(以下简称“Panama Cables”)。
●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为Panama Cables提供担保8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签订了《担保函》为Panama Cables与中工国际签订的《出口框架协议》(协议编号:2024HTXLZGJS01)(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及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外销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审议通过的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Panama Cables & Engineering Co. Inc.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坚
注册资本:1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8日
公司地址:巴拿马帕克拉镇的巴拿公园自贸区(PANAPARK FREE ZONE,PACORA, PANAMA CITY)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生产及销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Panama Cables总资产3,473.58万元,净资产-594.5万元;因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暂无经营行为,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91.11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工国际签订了《担保函》为Panama Cables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
1.1Panama Cables在上述《框架协议》及《外销合同》中形成的对中工国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本金、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
1.2中工国际就上述《框架协议》及《外销合同》向Panama Cables主张债权(或向华通线缆主张担保责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金额及保证期间
2.1华通线缆为Panama Cables提供的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2担保金额为800万美元范围内或等值其它货币;
2.3华通线缆为Panama Cables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函所涉《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签订的各《外销合同》条款项下Panama Cables最后一期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9,458,221.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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