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046,2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38,203,698.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3,264,768.9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24,938,929.03元。截止2021年11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2000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进行结项、“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进行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及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巩义市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余额13,786.16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就该募集资金账户与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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