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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合力泰”变更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5.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为顺利推进合力泰预重整和重整工作,恢复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6. 目前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具体进展可详见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47)。

  7. 除上诉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9.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正在有序、逐级审查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由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福州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4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2024年3月11日,清算组组织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4月12日前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除涉及未决诉讼和需要补充证据的债权外,公司已经协助清算组基本完成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现阶段正在与已完成审查的债权人就审查认定结果进行沟通并持续接受债权补充申报。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5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公司正在对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整投资人报名期限将于6月24日12时届满,期间公司将在清算组的指导下,持续接受意向投资人咨询与报名,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清算组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债权申报审查、资产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正在有序、逐级审查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由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福州中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重整方案,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促进重整工作顺利实施,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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