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
3、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13】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及涨跌幅限制
1、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证券简称:新纺退
3、 证券代码:002087
4、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 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如股票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三、 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 其他重要提示
1、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5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新纺,证券代码:002087。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根据本章第三节至第五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自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因此,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
3、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4年5月29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新纺
3、证券代码:002087
二、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年5月5日,因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3,393.20万元,且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四、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 联系人:罗展
2、 联系电话:0377-66215788
3、 联系传真:0377-66221731
4、 联系邮箱:luozhan2087@163.com
5、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
五、 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6月6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4年6月6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六、 退市整理期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声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七、 其他事项
1、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八、 备查文件
《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13】号)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4-055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3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郑军辉、肖新宅、王中伟:
经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41,143.60万元至46,143.6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末净资产为-83,393.2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资产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方向发生变化。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郑军辉、财务总监肖新宅、董事会秘书王中伟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军辉、肖新宅、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确保更正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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