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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联合体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金额:联合体项目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06.88亿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部分设备采购供应任务,预计公司最终所占业务金额约为人民币7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协议及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2024年5月29日发布了《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公告》,确认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人与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湾建基础设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

  2.招标人: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周期:2,041天

  5.中标价:联合体项目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06.88亿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公司承担部分设备采购供应任务,预计公司最终所占业务金额约为人民币7亿元。

  四、中标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联合体项目中标金额约人民币206.88亿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业务金额约为人民币7亿元。

  2.本次中标的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项目收入根据产品交付情况逐步确认,预计对交付期间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项目是基于公司、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及联合体成员之间的业务分工及合作,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协议及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5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760,275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505.74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1,18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321.2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1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46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本公司已分别与下述9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9家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开设的相关专户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因新型传感器研发应用项目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新型传感器研发应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截止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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