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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调整至3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一、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认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5号”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15,186,582.74元、利息168.24元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注1:(1)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6%;

  (2)若期末价格>执行价格,则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1.6%+36%×(X-100%),其中X为期末价格/期初价格。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7,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3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37,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山东道恩特种弹性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特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137,000万元的前提下,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重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给道恩特弹1,000万元;调剂后,道恩重庆可用的预计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减为9,000万元;道恩特弹可使用担保额度由0万元调增为1,000万元。

  本次被调整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道恩特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5%。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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