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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赛轮香港提供6,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香港提供47.90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2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83.5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0%、123.61%;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00.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9%。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3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3年12月29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7日,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拟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总额不超过121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调整至总额不超过132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调整至总额不超过11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9)、《关于调整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了授信业务。2024年5月30日,公司与该商业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为赛轮香港提供6,00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香港提供47.90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轮香港

  注册地点:Unit 2, LG 1, Mirror Tower,61 Mody Road, Hong Kong.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香港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5、保证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香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香港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28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83.5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0%、123.6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13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1.8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7%、75.33%,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00.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9%。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4-05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722,2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7%,累计质押205,689,800股,占其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28.48%。

  近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完成了质押手续,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数量:股)

  

  注1: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袁仲雪控制的企业,袁嵩为袁仲雪之子,杨德华为袁仲雪配偶。因此,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嵩、杨德华是袁仲雪的一致行动人。

  注2:上表中持股比例合计数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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