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资框架协议概述
2022年9月6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和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动力电池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签署了《合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终止合资框架协议的原因
合资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对拟组建合资公司相关方及出资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并与合作相关方就合资事宜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就合资事宜达成一致。经审慎考虑并与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
三、终止合资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资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合资经营合同》,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资合作的法律约束力。公司终止本次合资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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