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债权人彭东钜(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4年4月22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 公司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常德中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二、 风险提示
1、 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常德中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化解当前面临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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