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是以公司总股本1,156,884,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3,355,500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1,153,528,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153,528,500股×0.13元/股=149,958,705.0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9,958,705.00元÷1,156,884,000股=0.129622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6229元/股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55,500.00股后的1,153,52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时,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7日之日起由7.00元/股(含)调整为6.87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0.1296229元/股=149,958,705.00元÷1,156,884,000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00元/股-0.1296229元/股≈6.8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咨询联系人:胡照顺 陈钊
咨询电话:0539-6263620
传真电话:0539-626362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4-03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7.0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6.87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7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5,714股至 7,142,8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37%至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55,500股后的1,153,52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7日之日起由7.00元/股(含)调整为6.87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0.1296229元/股=149,958,705.00元÷1,156,884,000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00元/股-0.1296229元/股≈6.8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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