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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5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5人,代表股份 347,664,3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2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7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347,453,6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 3,182,9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3.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4.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5.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严俊 马可昕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ST中润,证券代码:000506)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5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目前公司子公司瓦图科拉金矿生产经营暂未受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影响,瓦图科拉金矿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但目前采矿设备和设施老化,通风、排水、采运设备完好率低,严重影响了生产量和效率,由于资金的限制,瓦图科拉金矿一直采取打补丁的方式对矿山进行局部整改,效果不佳,近年来生产能力长期徘徊在低位。

  4.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0 号)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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