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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9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3,800,00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140,284,179.24元=1,169,034,827股(总股本1,222,834,829股-回购股份53,800,002股)×0.12元/股。

  2、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14720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147204元/股=140,284,179.24元÷1,222,834,829股)。

  3、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1147204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比例固定。

  2、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起止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5年8月16日,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可转债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停止转股。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5日)的总股本与2024年5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保持一致,即为1,222,834,829股。

  3、 因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一期回购股份15,799,993股进行了注销,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222,834,82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最新持有的股份为53,800,002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1,222,834,829-53,800,002=1,169,034,827(股),即以1,169,034,8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4、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22,834,8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3,800,002股后的1,169,034,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3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1,222,834,829-53,800,002)÷10×1.2=140,284,179.24元。

  1、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0,284,179.24元÷1,222,834,829股=0.1147204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1147204元/股)。

  2、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合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7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合兴转债”转股价格为3.92元/股,调整后“合兴转债”转股价格为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4.06元/股调整为3.95元/股,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2、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

  3、咨询联系人:康春华、王萍萍

  4、咨询电话:0592-7896162;传真电话:0592-789616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1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调整前“合兴转债”转股价格为:3.92元/股

  ● 调整后“合兴转债”转股价格为:3.81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6日

  一、关于“合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合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71),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合兴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 本次“合兴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4年6月5日)的总股本1,222,834,829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3,800,002股后的1,169,034,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

  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92元/股调整为3.8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P1=P0-D=3.92-0.1147204≈3.8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生效。“合兴转债”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暂停转股,2024年6月6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2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22,834,82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3,800,002股后的1,169,034,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6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0,284,179.24元=1,169,034,827股(总股本1,222,834,829股-回购股份53,800,002股)×0.1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14720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147204元/股=140,284,179.24元÷1,222,834,829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47204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根据上述约定,自2024年6月6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5元/股(含)(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4.06元/股-0.1147204元/股≈3.95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79,74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189,87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0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22,834,8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3,800,002股后的1,169,034,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1,222,834,829-53,800,002)÷10×1.2=140,284,179.24元。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0,284,179.24元÷1,222,834,829股=0.1147204元/股。根据合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同意将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92元/股调整为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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