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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ST美吉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层洛杉矶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金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总经理金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副总经理孟双女士,董事于洋先生、郭东浩先生,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冯俊泊先生、丁瑞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ST美吉         公告编号:2024-03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至2024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7-1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议案4至议案7、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7-1号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方佳佳

  邮箱:fay.fang@mygym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793668-898

  5、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材料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21

  投票简称:美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ST美吉           公告编号:2024-03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5月30日,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4条“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规定,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9.3.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依据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报,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8.1(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2、9.1.5,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美吉姆”变为“*ST美吉”。

  2、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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