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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科技”),系宁波

  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股份”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和满足子公司德昌科技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德昌科技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的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含全部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德昌科技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德昌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E9RK6K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永兴东路2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裕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小家电、汽车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307.80万元,净资产9,883.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59.65万元,净利润-709.1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281.91万元,净资产9,974.08万元。2024年度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67.12万元,净利润90.6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类型:最高额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

  保证责任期: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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