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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5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5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 拟投资方向: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协同性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具体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项目。

  ● 拟投资金额: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凌云剑、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创投”)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且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求,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各方资源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国投”)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

  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即公司首期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产业基金合伙人之一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同时系另一合伙人凌云创投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王卫国兼任凌云创投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凌云剑、凌云创投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T4RF95A

  法定代表人:陈一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3月5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78房

  登记情况:凌云创投已于2021年8月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码为P107224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凌云剑持股70%,陈一蕙持股20%,王卫国持股10%。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8,800元,净资产1,658,800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00元,净利润-1,028,800元。

  关联关系说明:凌云创投控股股东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卫国系公司董事,兼任凌云创投监事,因此凌云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凌云创投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经查询,凌云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1LTF34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风险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资本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商登记代办;企业改制、IPO上市、新三板培育的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公共关系咨询服务;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企业孵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税务顾问;会计咨询;税收策划;企业财务危机化解;资产管理咨询;企业上市咨询;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理记账服务;棚户区改造建设;金融数据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湘江国投成立于2015年,是湘江新区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80亿元。湘江国投现已形成以股权与创业投资为主,基金小镇投融生态、金融科技及投贷联动为辅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截至2023年末,湘江国投自主管理基金15支,基金认缴总规模252亿;管理和参股的母子基金认缴总规模765亿元,累计投资1022个项目,总投资金额343亿元。

  三、拟设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凌云创投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基金小镇

  6、存续期限:产业基金的存续期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满四年之内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三年之内为退出期。根据基金运营具体情况,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基金期限最多可延长两次,每次可延期一年。退出期届满后据此延长的基金期限为延长期。本合伙企业的基金期限(含延长期)届满时,应当解散并清算。

  7、产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8、出资时间及进度: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在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金额达到首期或累计实缴出资金额的80%情况下,启动第二期实缴出资,全体合伙人第二期实缴出资额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60%。

  9、主要投资方向:产业基金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在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具体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重点细分领域寻找、筛选、培养行业优质投资标的,帮助公司尽快实现产业整合。

  10、产业基金拟投资项目

  

  注:上述列示拟投标的均为当前具有投资意向的储备项目,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为准。

  11、公司所处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壁垒高的特点,需要基金管理人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和专业知识,同时由于行业创新性和高风险性使得项目的评估和管理更加复杂,对投资及投后管理要求更高,因此基金管理人必须兼具行业深刻理解和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凌云创投依托公司深厚的产业背景,一方面将挖掘更多外部资源来满足和补充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可灵活配合上市公司在战略领域开展产业创新布局,积极打造外部生态链,推动行业生态良性发展。

  (二)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为合伙企业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的投资及退出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进行决策,由松井股份提名1名委员、凌云创投提名2名委员,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名2名委员。产业基金的投资决策需经3名以上(包括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实施。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规避关联交易风险,产业基金设立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咨询委员会,对涉及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的交易进行前置审批。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咨询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由湘江国投及其他合伙人各提名1名。涉及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的交易需要经全体委员同意方能推进至投资决策委员会。

  (2)产业基金设立观察委员机制,观察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约定等行使合伙人职责,监督产业基金的投资和运营。观察员对不符合协议投资范围、投资领域、不利于上市公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的项目,可行使一票否决权。拟由湘江国投提名1名观察员(以最终合伙协议约定为准),观察员可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享有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等的知情权。

  3、管理费

  (1)投资期内,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减去已退出项目的出资额的2%/年;

  (2)管理与退出期,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年;

  (3)进入延长期后,合伙人无需缴纳年度管理费。

  4、收益分配

  本基金项目收益分配计划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基金取得的收益在保证基金存续期内全体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和年均8%(单利)的收益均已实现的前提下,剩余收益按照20%和80%的比例分别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与全体有限合伙人。

  (三)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及策略

  产业基金将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协同性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具体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项目。以合规、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为手段,在充分体现平等互利的战略意图的前提下,实现合伙人的长期资源互动。

  2、投资方式

  主要通过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及灵活多变的投资架构对企业进行投资。

  3、退出机制

  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合伙企业的投资组合以适当方式退出,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挂牌后,通过出售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2)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减资或解散清算后,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等。

  4、特别说明

  基金运作模式以最终协议签署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基金合伙协议关于管理费、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按照市场规则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及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一)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及必要性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坚持自主创新发展的同时,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管理及平台优势,发掘、培育、储备具有产业协同的优质项目与企业,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公司在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目标领域的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凌云创投与湘江国投作为基金合伙人均为具备专业投资经验、成熟管理模式的专业投资机构,可通过产业基金的专业化运作,有效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在拓宽投资渠道、寻找契合标的、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提升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合作协同等方面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助力。同时,产业基金可通过投资孵化、收购并购、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为公司引进培育高端产业项目和专业人才。

  (二)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同时资产负债率较低,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因此本次投资额度及出资安排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1、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基金在后期运行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及管理机制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凌云剑、王卫国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凌云剑、王卫国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凌云剑、王卫国、凌剑芳、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191777-8088

  邮箱:zqb@sokan.com.cn

  联系人:司新宇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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