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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3,7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20元(含税),不送红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50,661,333.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55,12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238,853,334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3,7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3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83,733,3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8,853,33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1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38,853,334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08元。

  2、公司股东曹达龙、邓丽琴、张叶平、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王玉萍、高国环、曹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5.56元/股。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

  咨询联系人:张叶平、何世荣

  咨询电话:0512-82696685

  传真电话:0512-3669222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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