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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韩城市盘河路黄河矿业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范小艺出差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斌出席,总经理张林兴、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芬燕、副总经理王艾荣、副总经理段老虎、副总经理孙鹏均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韩城市新丰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黄河物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为优化管理构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韩城市新丰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黄河物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许春玲、武琳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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