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1)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38,098,905.51元;(2)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每股面值1元),以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共送股133,680,370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02,082,221股(分配总额固定);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2.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313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现金0.57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14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7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以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每股面值1元),共送股133,680,370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02,082,22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周四),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周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三个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802,082,221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827元。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梅娟、黄德权
咨询电话:020–33971200
传真电话:020–33970189
电子邮箱:000833@yueguigufen.com.
八、备查文件
1、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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