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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86,109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40,000股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8.98元/股,最低价为8.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5,569.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应晓明先生、沈思宇先生、JIANSHENG WAN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燕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吕勇)》、《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杰)》;

  2、议案1-5、议案7-1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议案3、议案4、议案10、议案1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薛晓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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