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31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在2024年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年中股息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因素。
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分配比例上限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订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他人士具体办理变更审批、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四。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附件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章节条款序号。
附件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相应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章节条款序号。
附件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章节条款序号。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合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艳萍召集,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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