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立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董事会秘书林丽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罗杰先生、财务总监宋烜纲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决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雅娟、魏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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