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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2020-099、2023-068)。

  二、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事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78060100100015718 ,截止2024年5月27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曹方义_、_玄虎成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_5_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解除。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向其他方及时通知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需);如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报备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由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履行募集资金监管责任。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4,4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拟投入7个商品鸡场、1个饲料厂及1个屠宰厂共9处建设项目。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是基于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在诸城市的整体养殖规划和布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增强商品鸡养殖场与屠宰场的整体配套,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优化公司在诸城市白羽肉鸡的养殖布局,有利于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商品鸡场的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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