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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39,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19元/股、最低价为45.5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51,117.9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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