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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樱”);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樱”)。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者“公司”)为苏州晶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风范股份已实际为苏州晶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5亿元;

  2、苏州晶樱为扬州晶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晶樱已实际为扬州晶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85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年12月29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见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

  法定代表人:范立义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有房屋出租;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苏州晶樱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苏州晶樱60%的股份。

  2、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86号

  法定代表人:黄金强

  经营范围:研发、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扬州晶樱系苏州晶樱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风范股份为苏州晶樱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债权发生期间:自2024年05月17日起至2027年05月16日止;

  5、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挪用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二)苏州晶樱为扬州晶樱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保理费用、逾期罚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风范股份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方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苏州晶樱及扬州晶樱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晶樱光电提供的累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11.8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5亿元),控股公司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6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总额为4.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17%。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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