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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说明,目前其股份累计质押主要是用于个人担保业务,担保目的为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存量的股份质押融资,目前股份质押融资置换已完成,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质权人均为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能创投”)。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李振国因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四、公司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李振国的股份累计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李振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李振国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截至目前,李振国质押股份的质权人均为辰能创投。辰能创投持有本公司152,230,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9%,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今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辰能创投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及高新技术的信息咨询,经委托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资本运营。辰能创投控股股东为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李振国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述资金占用已偿还,具体参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4、截至目前,李振国的股份累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目前李振国股份质押融资涉及的融资期限较长,股份质押部分未设置平仓线,部分设置平仓线的平仓价格距目前股价仍有较大空间,因此李振国持有本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因偿还债务、质押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被动卖出的风险,因上述被动原因导致影响公司股权或控制权稳定的可能性较小,后续若出现相关风险,李振国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告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振国,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体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最近三年担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等创新业务。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

  

  公司控股股东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自有合法收入以及股份质押融资、处置股份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包括股份质押融资以及处置股份等。

  6、李振国目前的股份累计质押是用于个人担保业务,担保目的为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存量的股份质押融资。预计的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包括自有资金、自有合法收入以及股份质押融资、处置股份等。

  7、李振国目前的股份累计质押是基于其融资金额以及个人担保业务的约定。李振国具有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李振国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补充担保物、追加保证金、与质权人协商延期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述资金占用已偿还,具体参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告知函。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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