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4-04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5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1元/股,最低价为18.2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93.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5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73.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1元/股,最低价为18.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93.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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