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03%,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1.0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20.91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9,147,5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71,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12%,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19.13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29,148,42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9,000.00万元

  ● 名称: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529期、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344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035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31日,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6月3日,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丰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产品名称: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529期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4年6月1日

  (4)产品到期日:2024年6月28日

  (5)产品期限:27天

  (6)委托理财金额:13,000.00万元

  (7)合同签署日期:2024年5月31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2.49%

  2.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产品名称: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344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4年6月3日

  (4)产品到期日:2024年7月3日

  (5)产品期限:30天

  (6)委托理财金额:6,000.00万元

  (7)合同签署日期:2024年6月3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2.1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根据准则要求,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财务费用。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9,000.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期末(即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49%。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4-035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