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3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变化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4、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50%。
(1)最近一年,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系公司股东大兴集团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所致。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及司法再冻结变动系因原被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股份到期自动解除,轮候机关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股份变更为司法再冻结。即本次变动后,大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总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张海林、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和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4.89%,且存在多笔质押逾期、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面临质押股份被平仓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拍卖的风险,对公司股价、控制权的稳定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
2、本次冻结变动涉及的均为公司股东大兴集团的自有财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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