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4%,最高成交价为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2,5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4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宏斌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选举高健宝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4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暨变更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敬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敬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敬泽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敬泽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敬泽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敬泽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高健宝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健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高健宝先生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高健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骞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因工作岗位调整,李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位。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范仁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仁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资格。
范仁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范仁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51-5070380
传真号码:0951-5673796
电子邮箱:qlpipes_zq@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
邮编:750002
五、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情况
因工作岗位调整,范仁平先生申请辞去审计部经理一职。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小绒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简历):
1、李骞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监事。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高健宝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保定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董事长。。
高健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范仁平先生,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毕业至今曾在公司生产车间、销售部、企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工作。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
范仁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小绒女士,汉族,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3年毕业至今一直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曾任子公司财务科长,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
李小绒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任职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47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起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3:00止,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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