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载明公司披露的2015至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主动对外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了2015年至2019年年度财报。
3、因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在追溯调整后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已于2022年7月26日对外披露。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2015至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股票代码仍为“000070”。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披露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
公司2015年并购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智公司”)。并购对赌期结束后,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全面接管东智公司,对东智公司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相关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现东智公司业绩承诺人陈传荣等,为完成并购时业绩承诺,牵头组织策划了财务造假行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东智公司收入、虚增或虚减东智公司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主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15年至2019年年度财报,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2、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2015年度追溯重述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在追溯调整后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16号)。根据规范,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对外披露了更正后2015年度的完整财务报表《2015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及财务报表附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系列公告。
3、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公司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目前公司已经对外披露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会计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已出具了审计报告。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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