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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821,65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803,9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821,658股后的总股本76,9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6,982,285股×2.60元/10 股=20,015,394.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0,015,394.10元/80,803,943股×10 股=2.47703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77031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803,943.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821,658.00股后的76,982,2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银姬、郑圣玉

  咨询电话:0431-80606619

  传真电话:0432-65888200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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