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3年8月2日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东亚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7.010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9%(因公司“东亚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753,142股),成交的最高价为32.68元/股,最低价为15.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99.2179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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