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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0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89.46元/股,最低价格为180.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49,8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4.27元/股,最低价格为167.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4,728,1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2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基金概述

  2022年8月2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与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棠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开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海棠海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000万元海棠基金份额,占海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7037%。

  2022年9月6日,海棠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调整事项

  鉴于有限合伙企业实际运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增加1名有限合伙人并变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调整有限合伙企业的单一项目投资金额限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数量,并就以上事项重新签署经调整后的《合伙协议》。

  本次调整不涉及吉比特认缴出资额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 新增有限合伙人并变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

  1、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大(天津)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82B60W15

  成立时间:2024年2月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9833号)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大(天津)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2、变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新增1名有限合伙人,且有1名有限合伙人增加出资,1名有限合伙人减少出资,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由54,000万元增加至62,300万元。

  调整后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二) 调整单一项目投资金额限制

  结合投资工作开展情况,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单一项目投资金额限制进行调整,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在同一境内投资组合公司或特定单一投资对象中的累计投资金额,由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实缴总额的10%调整为不超过基金认缴总额的10%。

  (三) 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数量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委员由9名变更至8名,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三、本次调整经公司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有限合伙企业实际运营情况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有限合伙企业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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