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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4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73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成交的最高价为6.74元/股、最低价为6.4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4,700,4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66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成交的最高价为6.74元/股、最低价为5.8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2,389,847.7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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