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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星网锐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记名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8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激励计划规定的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前述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18,060股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0.13元/股。

  董事黄昌洪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激励计划规定的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前述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18,060股予以回购注销。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4年6月24日14:30在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公司A栋一层会议室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2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6月5日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燕惠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10.1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4,118,060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3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星网锐捷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三)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四)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587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4.94万股,登记完成并上市的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

  (七)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4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异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规定,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5,3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5%;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05,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为基数,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增长率不低于32.25%。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激励计划规定的2023年业绩目标未完成,须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2023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552,760股。

  综上,本次因员工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18,060股。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2,727,47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2,830,849股后的589,896,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0.38-0.25=10.13元/股。

  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价格均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的孰低值确定,为10.1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118,060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注: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②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10.1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4,118,060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3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三期A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6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以上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15:00-17: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后请与公司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三期A栋23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057977,83057009;

  2、联系人:刘万里、潘媛媛;

  3、电子邮箱:liuwanli@star-net.cn;panyuanyuan@star-net.cn。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6;投票简称:星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如由代理人参会,请在备注中填写代理人姓名、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3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说明

  鉴于截至2024年5月31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5,3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激励计划规定的2023年业绩目标未完成,须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2023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552,760股。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因员工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18,06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92,727,478元减少至588,609,418元,总股本将由592,727,478股减少至588,609,418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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