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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2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管理需要,拟对《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因《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删除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的内容,条款顺序依次顺延,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后生效。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5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31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杜义贤先生、黄永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黎运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高雪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举黎运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高雪松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黎运新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高雪松先生简历

  高雪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2年2月,任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2002年3月至2005年1月,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5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广东开平信迪染整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兼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高雪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6,25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65,327股。高雪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黎运新先生简历

  黎运新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进入公司,历任法务部法务经理、法务总监,现任公司法务总监、公司律师、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黎运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266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任职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周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于清教先生、聂新军先生、张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聂新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杜义贤先生、黄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俊雄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深圳清华研究院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2019年荣获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动力电池制芯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2021年4月荣获惠城区劳动模范称号,现兼任惠州市惠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1995年至2003年,历任香港亚美磁带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主管、装配部主管、珠海丰裕亚美磁带公司负责人;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创办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个体户)并任厂长;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经理;2009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目前,周俊雄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8,805,546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885,43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50,856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799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昱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3,065股。周俊雄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卢家红女士为配偶关系,且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除前述情况外,周俊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家红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深圳北京大学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2004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营销总监;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营销经理;2009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营销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营销总监。现还兼任利元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卢家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03,075股。卢家红女士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周俊雄先生为配偶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卢家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俊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研发总监;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主管;2009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中心长。

  截止目前,周俊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576,419股。除前述情况外,周俊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清教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清教先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于清教先生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高级策划师。1995年9月至2003年7月,于清教先生任山东黄岛发电厂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市场总监;2006年4月至今,任青岛海能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北京海能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2017年1月至今,任北京稀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2018年3月至今,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于清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新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1996年8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农业大学园艺系教师;2003年8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还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MPAcc/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审计署“审计理论研究人才库”审计理论研究骨干,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助理,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

  截止目前,聂新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小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兼法律岗,2005年4月至2018年2月,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截止目前,张小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义贤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理事。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2010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三峡大学机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研究院院长。

  截止目前,杜义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6,25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749股。杜义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永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1月至2006年5月,历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机加部技师、机加部主管;2006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生产主管;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机加部主管、机加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事业部中心长。

  截止目前,黄永平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2,915股。黄永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6月19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7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陈振容、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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