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4-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228,933,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8,933,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4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层证券部/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哲
咨询电话:0898-68612566
传真电话:0898-68615225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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