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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76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6月5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原有经营周转类授信敞口额度4.32亿元基础上,申请变更经营周转类授信敞口额度为5亿元整,期限两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三家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光伏预制管桩、光伏支架材料和光伏组件材料等,预计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07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07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7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6月5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4年原有经营周转类授信敞口额度4.32亿元基础上,申请变更经营周转类授信敞口额度为5亿元整,期限两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三家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光伏预制管桩、光伏支架材料和光伏组件材料等,预计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07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07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7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天富能源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7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能源”)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伟业”)拟与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远大”)、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新能源”)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新能源”)分别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光伏设备相关材料,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6,840.41万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共同投资设立5家新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的建设,其中:天富能源持股55%,中新建电力集团持股45%,详见公司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临029)。公司通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天富伟业中标公司多项光伏项目工程;为保证光伏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天富伟业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光伏设备材料。根据评审结果,天富伟业拟就采购光伏设备材料事项与中标关联方天富远大、天航新能源、天耀新能源签署《采购合同》,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6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6,840.41万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天富远大、天航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参股公司,天耀新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介绍1: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98-1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建筑产业化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混凝土结构设计及工程施工;建材的销售;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越隆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2%,天富集团持股45%,姚渝林持股3%。

  天富远大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远大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天富远大具有自建实验室,具备内检能力,可有效把控原材料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障每月的管桩产能,可持续满足峰值供货需求;其管桩生产所需主要材料,属于自研产品,具备材料核心技术和供给优势。

  关联方介绍2:

  公司名称: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工业园区506号小区4-3号

  法定代表人:洪诗挺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

  股权结构:新疆林鑫荣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持股51.28%,天富集团持股48.72%。

  该公司2023年10月18日成立,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航新能源资产总额1,771.55万元,负债总额55.4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16.12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四条生产线已投产运营,满足光伏支架供应。

  关联方介绍3: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二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厉一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天富集团持股51%,苏州弘尚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该公司2023年12月5日成立,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耀新能源资产总额20.4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4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天耀新能源资产总额25,220.52万元,负债总额17,460.1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760.34万元,2024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17,030.59万元,实现净利润78.34万元。

  天耀新能源,采用奥特维公司生产设备,属国内最先进的生产线,技术工艺、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能够得到充分保证,目前已投产一条生产线,计划6月底第二条生产线投运,满足光伏项目建设需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采购光伏设备相关材料,通过与各方多轮多次谈判和技术条件、价格形成机制的比选,在合同定价及合同条款设置方面,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与关联方就采购价款达成一致,采购合同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同时,经多轮询价和比对,上述三家关联方的技术、商务条件、售后服务和承诺等也更具保障。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预制管桩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卖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金额:预计合计8,510.99万元

  3、材料名称:PHC预制管桩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为预付款,设备材料到现场经项目建设方、项目施工方、项目监理方三方验收合格后,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3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剩余价款按进度进行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无质量问题到期支付(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5、索赔: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乙方指导安装错误、指导说明有误等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纠纷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依法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光伏支架材料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卖方: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 合同金额:预计合计17,193.41万元

  3、材料名称:光伏区支架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为预付款,设备材料到现场经项目建设方、项目施工方、项目监理方三方验收合格后,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3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剩余价款按进度进行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无质量问题到期支付(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5、索赔: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乙方指导安装错误、指导说明有误等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纠纷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依法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

  (三)光伏组件材料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卖方: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金额:预计合计76,651.11万元

  3、材料名称: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为预付款,设备材料到现场经项目建设方、项目施工方、项目监理方三方验收合格后,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3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到货量达到设备总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剩余价款按进度进行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无质量问题到期支付(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5、索赔: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乙方指导安装错误、指导说明有误等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纠纷解决方式: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依法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光伏设备相关材料进行采购,三家供应商材料均为本地生产,运距短,损耗率低,服务售后有保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来光伏项目建成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中标关联方采购光伏设备相关材料,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关联交易价格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张高峰先生均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 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三家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光伏预制管桩、光伏支架材料和光伏组件材料等,预计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关联方分别签署《采购合同》,是公司项目建设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三家中标关联方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光伏预制管桩、光伏支架材料和光伏组件材料等,预计总额不超过10.24亿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富能源控股子公司天富伟业与关联方天富远大、天航新能源和天耀新能源签署《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公司通过邀标和竞争性谈判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参照,与关联方就采购价款达成一致,采购合同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同时,经多轮询价和比对,上述三家关联方的技术、商务条件、售后服务和承诺等也更具保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富能源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8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009)及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2)。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6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4.86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38,43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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