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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工商备案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6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2万吨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余额4454.31万元(含利息)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83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6.9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25.0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天健验〔2022〕66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12月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次注销2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余额4454.31万元(含利息)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为减少管理成本和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5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梦静女士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议聘任孙梦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完成后,与本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近日办理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正式聘任孙梦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孙梦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二、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

  孙梦静女士,199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德分校工商管理专业,自2017年8月起进入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外贸部、董事会办公室,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8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孙梦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杰风胞妹、实际控制人孙培松之女,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父亲孙培松直接持有公司3.91%的股份,长兄孙杰风直接持有公司49.22%的股份、通过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1%的股份,姑姑孙培芬、表姐徐晓敏、表姐赵艳丽和表叔沈洪根分别通过风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21%、0.47%、0.31%和0.68%的股份,孙梦静之父与姚春海之母系堂姐弟,除上述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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