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3.关于修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关于聘任刘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红女士(简历见附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刘红女士简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刘红女士简历
刘红,女,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文学硕士,高级编辑。1993年8月,任人民日报社总编室编辑;2002年8月至2010年7月,任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论坛管理组编辑、副组长、论坛管理部主任、社区管理部主任;2010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社区部主任;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教科文体部主任、科教部主任、教科文部主任;2017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8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22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14: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30层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议案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4月23日、6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人民日报社、《环球时报》社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 6月21日)。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17:00前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33
联系人:张欣然
联系电话:010-65369999
传真:010-65369999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议案9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20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6月6日,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目前该授权已到期。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18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维红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19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6月6日,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1. 资金来源及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2012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4,594,850.26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目前该授权已到期。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2024-02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章程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新闻、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的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舆情监测;影视器材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的业务许可有效期以相关证照为准,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修改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新闻、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 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的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舆情监测;影视器材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的业务许可有效期以相关证照为准,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 ...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包括: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 ...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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