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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2024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2024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 2024 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6月24日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3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废止原《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2024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2024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 2024 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内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通过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淼;

  联系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5.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81;

  2. 投票简称:视觉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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