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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养殖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5月养殖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5月养殖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头

  

  注:生猪销售量包含公司养殖生猪通过公司食品板块子公司对外销售的数量。

  2024年5月,公司生猪销售量14.28万头,同比减少71.42%。

  2024年5月末,公司生猪存栏43.77万头,较2023年5月末减少81.14%,较2023年12月末减少60.12%。公司根据行情形势,今年生猪养殖继续坚持“稳字当头、持续降本”的策略,持续优化低效生猪养殖单位、适当降低总存栏规模,并切实推进降本工作。

  单位:万头

  

  二、 其他说明

  本次披露的2024年5月养殖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养殖业务生产经营概况,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3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同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大舟集团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转发的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闽0602破申1号),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大舟集团对傲农投资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有关债权人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有)工作,有序化解上市公司债务危机及退市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019,915.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0,310,351.90元。截至2024年5月末,公司生猪存栏43.77万头,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4年3月7日芗城法院已裁定控股股东傲农投资进入重整程序,傲农投资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傲农投资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4)闽06破申59号):鉴于大舟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漳州中院于5月17日立案进行审查,如公司及股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以及立案审查大舟集团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申请,不代表漳州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 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84,526,106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7.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14%。截至2024年5月15日,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数累计为362,196,26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91.89%,占公司总股本的41.62%。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361Z0273号)《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决定对公司股票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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