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260,68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11.0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并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的总股本由83,060,094股增加至120,437,136 股。本次转增后,新湖智脑持股数量变动为14,65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2.17%。
2、2023年7月5日,因股东新湖智脑在执行减持计划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前述误操作的500股已合并计算至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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