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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与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以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收到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现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51688XT

  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新勤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纪翌

  注册资本:人民币66128.1291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电控设备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通信设备(除专控)、仪器仪表的销售,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80.272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部分未成就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90号):

  “根据经审核的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财务数据,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2023年度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净利润考核目标为1.26亿元,实际净利润完成数为1.29亿元。

  根据经审核的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2023年度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7.00亿元,实际营业收入完成数为7.14亿元。”

  因此公司电梯控制业务板块及子公司晓奥(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业务层面行权比例为100%。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总部、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相应的23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8.0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29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0.27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7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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