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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国寿金融中心30层3004及30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前述网站。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9、10、11、13、14、15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在表决议案11.01时,董事段文务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如为公司股东)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11.02时,公司其他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公司股东)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11.03时,公司关联自然人(如为公司股东)回避表决。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如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及其他人员。

  五、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现场参会股东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均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现场参会股东请在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

  (二) 参加现场会议H股股东登记方式

  请参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28日13:45-14:15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分机1433)

  传真:010-65051156

  邮箱:investorrelations@cicc.com.cn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进行投票。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请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用正楷填写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如为自然人股东,请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在“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处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请填写受托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邮政编码:100004);联系电话:010-65051166(分机1433);传真:010-6505115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有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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