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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 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ST亿利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 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 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当日收盘价为0.98元/股)后,后续交易日公司股票连续下跌,截止2024年6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9元/股,连续1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不能回归1元/股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锁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 亿利财务公司对于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39.06亿元货币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向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近日公司获悉相关贷款已被划分为次级贷款(不良贷款的一种),公司存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当日收盘价为0.98元/股)后,后续交易日公司股票连续下跌,截止2024年6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9元/股,连续1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不能回归1元/股以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锁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二、公司其他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为54,182.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为67,450.10万元。

  2、2024年4月2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0,609.9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2,000万元。因亿利财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因资产分类不实、高管人员长期缺位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受亿利资源集团风险化解进度影响,公司存放亿利财务公司款项可能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ST亿利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 9:00-17:00

  (二)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 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26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7376964

  电子邮箱: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建议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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